[摘要]本文在區(qū)分了委估人和評估人的資產評估目的的基礎上,從評估投入和評估產出兩個方面重點討論了評估人的資產評估目的的具體內容,分析了評估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此的不同認識,進而得出資產評估的目的應定位為以較少的評估投入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評定估算出資產當前在特定資產業(yè)務限定下的公開市場上最有可能成交的價格的結論。
資產評估是評估機構即評估人接受委估人的委托對資產現時的價格進行的評定與估算行為。一項資產評估業(yè)務涉及到兩個不同的當事人:一是作為評估委估人的資產業(yè)務關系人,一是作為評估人的資產評估業(yè)務的執(zhí)行人。經濟學的一般原理告訴我們,同一實踐活動中的不同主體由于該實踐結果對其經濟利益具有不同的影響,他們從事實踐活動的目的是各不相同的。同一資產評估業(yè)務的評估人與委估人當然也具有不同的經濟利益,其各自的評估目的也是各不相同的。所以,探討資產評估的目的首先要區(qū)分兩種不同的評估目的,即委估人的評估目的和評估人的評估目的。
委估人的評估目的即委估人委托評估人進行資產評估期望達到的目標。資產的種類和資產業(yè)務的性質不同,委估人資產評估的具體目的也就各不相同,例如,保障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確定和檢查經營者的經營成果和實績;重新認定資產的現實價值;解決資產的帳面價值和實際價值的背離等,但其直接目的不外是取得與資產業(yè)務直接相關資產的現時公允價格,最終目的或間接目的是服務于即將進行的資產業(yè)務。對此,評估理論界和評估實務界的認識是一致的,無需多論。評估人的評估目的即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行為期望達到的目標。本文所要討論的主要是這種意義上的評估目的。當前,評估理論界和評估實務界對于這種意義上的評估目的的定位存在許多不同的認識。其中較為典型的認識是“資產交易論”和“資產交易服務論”兩種觀點。筆者認為,這兩種觀點都是欠妥的。
“資產交易論”認為,資產評估的目的即為某種具體的資產交易。他們認為,“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資產評估的主要目的是:(一)建立中外合作企業(yè);(二)資產交易;(三)企業(yè)股份制改造;(四)企業(yè)兼并和聯營;(五)經營承包和租賃經營;(六)企業(yè)破產清算;(七)其他目的”①。誠然,資產交易與資產評估具有密切的關系,它是引起資產評估最重要、最主要的原因。但是,引起實踐的原因與實踐的目的畢竟是兩個不同的范疇。資產評估的原因是引起資產評估的根源和前提條件,而資產評估的目的是組織資產評估業(yè)務期望達到的結果。因此,將資產評估的目的定位為某種具體的資產交易混淆了資產交易和資產評估目的這兩個性質不同的范疇。另外,任何實踐主體從事一種實踐活動的直接目的都是與這種實踐的經濟利益直接相關的。資產交易是在資產交易當事人之間進行的一種行為,資產評估人是與這種交易的經濟關系沒有直接聯系的第三方,資產交易本身怎么又能成為評估人的評估目的呢?
“資產交易服務論”認為,資產評估的目的是服務于某項資產交易行為。他們認為,“評估目的要寫明本次評估是為了滿足委托方的何種需要及其所對應的經濟行為的類型”②。我們認為,服務于某項資產交易行為只是資產交易關系人進行資產評估的間接目的之一,不能構成評估人的評估目的。由于資產交易是發(fā)生在資產交易雙方之間的行為,同一資產交易業(yè)務對交易的雙方來講分別屬于性質對立的資產交易行為。如一筆企業(yè)交易業(yè)務對交易一方來講屬于企業(yè)出售行為,而對交易另一方來講則屬于企業(yè)購入行為。既然如此,資產價格水平的高低對參加資產交易雙方的經濟利益的影響是正好相反的:較高的資產評估價格有利于資產出售方的經濟利益,而對資產購入方的經濟利益卻是不利的;較低的資產評估價格不利于資產出售方的經濟利益,而對資產購入方的經濟利益卻是有利的。如果將評估人的評估目的定位為服務于某項資產交易行為,那么是服務于雙方的資產交易行為呢,還是服務于其中一方的資產交易行為呢?由于資產價格水平的高低對參加資產交易雙方的經濟利益的影響正好是相反的,所以同時服務于雙方的資產交易行為是不可能的。剩下的只能是服務于其中一方的資產交易行為。而無論是服務于哪一方的資產交易行為的評估,其結論都不僅會使交易的另一方無法接受,同時也違背了資產評估中立性原則的要求。
所以,無論是“資產交易論”,還是“資產交易服務論”都有不妥之處。那么,應如何定位評估人的資產評估目的呢?其實,根據實踐活動效益性原理的要求,任何實踐活動的目的都是以較少的投入取得較為理想的產出。資產評估作為一種社會實踐活動也不應例外,其一般目的應為以較少的評估投入取得較為理想的評估產出。因此,要定位資產評估目的的具體內容,首先要明確資產評估業(yè)務的投入與產出的具體內容。資產評估投入是指評估人為完成一定的評估業(yè)務所占用和耗費的人力與物力。這些人力與物力的全部消耗的貨幣表現即為評估費用。
資產評估投入狀況是指這些投入要素的需要總量和取得的難易程度。資產評估投入要素的需要總量和取得的難易程度之間存在著不同的組合情形。為了能綜合地反映評估投入的狀況,我們可以先對評估投入要素的需要總量和取得的難易程度分別賦予不同的權數,再根據兩者的實際狀況計算出相應的資產評估投入的綜合指標。
資產評估產出是指資產評估業(yè)務完成后取得的結果。當前評估理論界和評估實務界對其具體內容也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理解。筆者認為,資產評估的理想產出應為估算出資產在當前某種業(yè)務限制下的公開市場上最有可能實現的價格。這樣理解的資產評估產出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資產評估產出是估計出資產的現實價格,而非資產的價值。有人將資產評估的產出定位為估算出資產的現時價值。他們認為,“資產評估是對資產某一時點價值的估算,從而確定其價值的活動”③。這種認識是欠妥的。不錯,價值是價格的基礎,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價值與價格存在著密切的關系,但兩者畢竟存在著區(qū)別。從質上看,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勞動,它既可以表現為實物形態(tài),也可以表現為貨幣形態(tài)。與此相反,價格是商品與貨幣相交換的數量比例,一般表現為商品交換成貨幣的數額。其次,從量上來看,商品的價值大小主要取決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長短。與此相反,價格水平的高低除了取決于商品價值的大小,還取決于反映商品價格的幣值高低和商品的供求狀況?梢姡瑑r值與價格在質上和量上都是不同的。資產評估是在資產即將進行交易時或模擬當前交易時而對其進行的評估行為。歸根結底,它是對“資產現時值多少錢”進行的評定估算。所以,評估結果理應屬于資產的價格,而非資產的價值。
第二,資產評估產出是資產最有可能成交的價格,而非資產的實際成交價格。資產評估價格作為評估人做出的專業(yè)化估價意見,是評估人綜合分析了資產的現實狀況和對其進行必要的重組或剝離等因素后得出的資產在某種具體的資產業(yè)務限制下的公開市場上最有可能實現的價格結論。毫無疑問,科學的評估價格是資產業(yè)務實際定價的重要參照。但它并非就是資產業(yè)務的實際成交價格。資產的實際成交價格由于受到資產業(yè)務雙方的成交動機、價格談判技巧及對評估價格結論的信賴程度的影響,一般總會與資產評估價格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偏離,它既有可能高于評估價格,也有可能低于評估價格。
第三,資產評估產出是在特定資產業(yè)務限定下的公開市場上最有可能成交的價格,而不是非公開市場上的最有可能成交的價格。資產市場分為公開市場和非公開市場。公開市場是交易者能夠自由出入并對交易行為自愿地作出經濟抉擇的市場;非公開市場是交易者不能夠自由出入或著對交易行為不能自愿地作出經濟抉擇的市場。顯然,資產只有在公開市場上或模擬在公開市場上進行交易,才能取得公允價格狀態(tài)。資產評估作為對資產價格進行公允評定的實踐活動,其結果自然應是資產的公允價格,亦即公開市場上最有可能成交的價格。有人認為,有的資產交易行為因時間長短、技術專利、國家政策、信息等方面的特點可以在公開市場上進行,資產可以通過公開市場的途徑形成公允價格;有的資產交易因時間長短、技術專利、國家政策,信息等方面的限制不容許資產在公開市場上進行,資產無法通過公開市場的途徑形成公允價格,而只能通過非公開市場的途徑形成自己的公允價格。所以,資產評估價格應包括公開市場價格和非公開市場價格,而不應是單一的公開市場上最有可能成交的價格。④這種認識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公開市場和非公開市場的區(qū)別不在于交易行為是否存在時間長短、技術專利、國家政策、信息等方面的限制,而在于交易行為是否對潛在的交易主體有非經濟的限制和交易主體是否能對交易活動自愿地做出經濟的抉擇。凡是對潛在的交易主體沒有非經濟的限制、交易主體能夠對交易活動自愿地作出經濟的抉擇的市場都屬于公開市場;反之,則屬于非公開市場。其實,交易行為是否存在時間長短、技術專利、國家政策、信息等方面的限制是區(qū)分競爭市場和壟斷市場的一些根據,而公開市場和非公開市場的區(qū)別與競爭市場和壟斷市場的區(qū)別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具體說來,所有的競爭市場皆屬于公開市場,壟斷市場有的屬于公開市場,有的則屬于非公開市場。將交易行為是否存在時間長短、技術專利、國家政策、信息等方面的限制作為公開市場和非公開市場的區(qū)別,實際上混淆了公開市場和非公開市場與競爭市場和壟斷市場兩對不同的范疇。
其次,由于受資產本身的技術特點(諸如使用價值的適用范圍大小、有效期限長短等)和交易成本經濟性原則的限制,任何資產交易行為在時間長短、技術專利、國家政策、信息等方面的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只是因資產自身特點與交易費用的特性不同,不同的資產交易行為在上述方面受到的限制程度不同而已。所以,特定資產交易在存在時間長短、技術專利、國家政策、信息等方面的限制時,不能成為否定評估價格是在特定資產業(yè)務限定下的公開市場上最有可能成交的價格的理由。
綜合以上對資產評估業(yè)務的投入與產出內容的分析,我們可以將資產評估的目的定位為:以較少的評估投入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評定估算出資產當前在特定資產業(yè)務限定下的公開市場上最有可能成交的價格。這樣定位資產評估的目的,不僅充分體現了資產評估活動這一社會中介業(yè)務的特定性質,而且內容明確、具體,有利于指導資產評估業(yè)務實踐取得科學的結論和理想的評估效益。